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征集遴选招标代理机构公告(二次)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3-09-25 17:45:22 字体大小:【     】 打印

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决定公开征集遴选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 宿州市高新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集聚园区( 一期) --杭宿智能制造基地电梯  招标代理及控制价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1.项目概况:包含 宿州市高新区长三角一体化产业集聚园区 ( 一期) --杭宿智能制造基地电梯(40台)

2、服务范围:拟选取一家代理服务单位(同时具有清单和控制价编制能力)为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及控制价编制,具体代理范围由委托合同约定。

 二、报名条件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人携带身份证或授权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现场报名;

3、比选申请人需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中心官网完成名录登记,在比选当天的信用综合评定分为100分及以上(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4、参与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录登记库中,并提供连续近6个月(以公开比选之日起上推)的社保缴费明细或证明(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6、2020年9月1日至今承担过一项市本级或埇桥区400万元及以上电梯类业绩,且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询到该项目(须提供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标结果公示”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

7、单独密封报价函(以折扣率为体现方式);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9月27日15:00

2、报名地点:竹邑路8号高新区管委会大楼811室

各比选单位需携带符合上述各报名条件要求的资料参与验证,验证通过的单位方可参与该项目比选。

四、比选方式

1、控制价:以电梯项目最终中标价为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60%为最终服务费用(该费用包含此次招标代理活动的产生的所有费用)。

2、在符合本公告规定要求的基础上,比选候选人的折扣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40%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为基准折扣率,比选候选人折扣率与基准折扣率相比较,绝对值最接近基准折扣率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绝对值完全相等时,低于基准折扣率的报价优先推荐,绝对值相等且报价折扣率相同,由业主单位代表抽签决定排序。基准折扣率以百分率表示,保留两位小数,示例:XX.XX% 。  

3、递交材料的单位少于3家的不开标比选。  

五、服务费用

1、报价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清单控制价编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专家评审费和招标过程中产生的全部费用以及如有流标产生的费用等),请各参加比选的服务单位谨慎报价。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否则将被记入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档案,禁止参加集团三年内所有招投标活动。

3、参照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相关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及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按折扣费率报价。实收代理费=参照收费标准计算出来的代理费金额*折扣率。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晶晶         

电    话:0557-3697158

日   期: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