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设计与改造(二次)比选公告

作者:宿州高新投资   更新时间:2023-10-13 15:39:15 字体大小:【     】 打印

一、比选条件

1、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设计与改造(二次

2、比选人名称: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工期(含设计及实施期限):20日历天

4、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5、控制价:6

6、资金情况: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实施地点:宿州市高新区

2、项目概况:会议室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含拆除原顶面、新增吊顶(含灯具)、灯具安装、墙面粉刷、墙面装饰板、墙面格栅及窗帘等,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顶面:拆除原顶面,增加顶面龙骨、石膏板、顶面腻子及乳胶漆,满足会议室功能需要;(2)地面:局部处理、主席台铺设木地板(7米*3米,具体尺寸已实际为准);(3)墙面:安装墙面护墙板+墙面格栅,突出简约、大气效果;(4)灯:安装灯管、射灯,满足会议室亮度需求;(5)安装实木踢脚线、遮光窗帘;(6)改造强电及弱电(考虑智能配电箱、多媒体插座、主席台话筒、LED屏幕、会议室主机及音响系统、网络、监控等预埋线,在设计图中体现)。

3、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策划、设计、布展施工直至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投标单位须编制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需经甲方确认后再行实施(方案深化、优化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开标时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项目要求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总平面图,效果图若干等

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详见比选文件)

1、比选申请须同时具有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失信惩戒记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

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如有意参加比选活动,请于20231013-20231018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把下列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联系方式。

盖章并扫描发送至邮箱327645742@qq.com,并在报名时间内电话告知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联系人:曹工,电话:18055711286;(如未报名,开标现场将拒收其比选申请文件)

2、领取方式:联系代理公司后发放。

3、比选文件售价:0元。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交

1、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15时00分

2、开标及评审时间:2023年10月1915时00分,地点为: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8楼805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3、比选保证金:/元。

比选保证金提交形式:银行转账。

比选申请人转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纺织路支行

  号:2510901021000010768

1)比选申请人须从其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提交比选保证金(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比选保证金”),并确保在2023/月//分前到账。

2)比选申请文件中须附有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比选保证金”。

3)在比选文件约定比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造成的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4)未中选单位的保证金待确定中选人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退还保证金申请单”(见比选申请文件格式附件)后按原渠道退还其比选保证金;中选企业保证金待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合同原件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提供给招标代理公司后退还其比选保证金。

4、现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备查,否则拒收比选申请文件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比选人不统一组织比选申请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进行踏勘与测量,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与测量现场时发生的所有费用由比选申请人自理。

2、所有参选单位提交的成果知识产权归比选人所有。

七、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澄清者,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比选人: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拱辰路8号  

电话:0557-3697783  

 

招标代理机构:宿州骏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鞋城七路质检大楼8楼

联系人:曹工

电话:18055711286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