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作者:宿州高新投资   更新时间:2014-05-06 09:25:00 字体大小:【     】 打印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市政府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直属市高新区管委会领导,主要从事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土地整备及园区开发、经营和管理等业务,是高新区建设、投资、融资、资产运营的重要平台。为进一步加快高新区建设步伐,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计划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招聘投融资工作人员1名、财务工作人员1名、财务主管1名、工程管理工作人员1名、工程主管1名。

三、招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工作人员年龄在35岁以下(197951日以后出生),财务主管和工程主管年龄在40岁以下(197451日以后出生),有在中央、省直属企业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5岁;

3、身体健康,品德端正;

4、对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及要求

1、投融资工作人员1名(职位代码20140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经济类、财务财会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扎实的投融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富有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精神。

2、财务工作人员1名(职位代码201402)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财务财会类、税务税收类、统计审计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

3、财务主管人员1名(职位代码201403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财务财会类、税务税收类、统计审计类、经济类、工商管理类、商务贸易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责任感、事业心。

4、工程管理工作人员1名(职位代码201404)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城建规划类、土地管理类、建筑安装工程类、测绘工程类、交通工程类、地质矿产类、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工程管理经验和较强的处理问题能力,熟悉工程管理法律和法规和施工安全知识,工作作风严谨细致,有责任心。

5、工程主管1名(职位代码201405)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城建规划类、土地管理类、建筑工程类、测绘工程类、交通工程类、地质矿产类、水利工程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造价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师),5年及以上房地产、监理、建安施工企业工程管理等工作经验,熟悉建安工程技术及现场管理,具备良好的团队管理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冲突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抗压能力。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单位在宿州人事考试网、宿州市政府网站、拂晓报社等媒体(网络)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报名条件及招聘方式方法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宿州人事考试网(www.szks.gov.cn),提交报名申请时间为20145199:0052616:00。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或红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在宿州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初审时间为5199:0052712:00

3、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可于52812:00前随时登录宿州人事考试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52916:00前改报其他职位。招聘单位应在53012:00前完成改报人员的资格再审工作。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进行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人员通过网上银行,于62日前登录宿州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考务费用(45/人),即完成报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截止后,招考职位招聘计划数与确认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39:00—6416:00改报其他职位,招聘单位于65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相关专业知识占60%

笔试时间为20136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宿州市政府所在地;报考人员可于68日至10日从宿州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同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招考职位按13的比例分别在笔试人员中,依据同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权重,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六)体检

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管理人员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工作人员职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缺额,同职位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报考者综合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结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岗位适应能力,由招聘单位综合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同时在宿州人事考试网、宿州市政府网、宿州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核查属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同职位内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一般员工每月工资2000元,财务主管、工程主管每月工资3000元。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工作人员享受公司一般正式员工福利待遇(缴纳“五险一金”),财务主管、工程主管经济待遇不低于4000/月。试用期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7369778136977833697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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