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遴选社会审计机构的公告

作者:宿州高新投资   更新时间:2024-03-12 09:20:08 字体大小:【     】 打印

各社会审计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决定公开征集遴选符合条件的社会审计机构参与汴北安置区四期代建项目、职工公寓二期消防评估整改项目、临东棚户区改造安置区火灾报警工程等项目结算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服务范围

    1.工程名称:汴北安置区四期代建项目约24780万元,职工公寓二期消防评估整改项目40.7万元,临东棚户区改造安置区火灾报警工程约72万元;

    2.服务范围:工程款结算审计。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独立法人。

    2.机构须在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建设运行的“宿州市网上中介超市”中介机构名单中。

    3.本项目工作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

    4.项目其他拟派人员具备相应造价资格。

    5.曾参与本项目项目清单编制、控制价审核、监理等环节的公司应回避,不得报名。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宿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建设运行的“宿州市网上中介超市”中介机构名单截图;

    4.项目负责人和拟派人员资格证书及最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

    5.参与报名单位三年内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6.宿州市内与企业资质相适应的固定办公场所室内外照片及面积平面图;

    7.提供2021年以来在宿州本地开展审计结算工作的业绩证明(审计报告或定案表,结算审计金额20000万元及以上);

    8.服务费用报价单(信封密封、封面注明单位全称和投标项目名称)。

    注:报名时提供报名材料要求中17的复印件(彩色)加盖公章,8原件,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理齐全。

    三、服务要求

     1.时限要求。接收项目审计资料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审计工作。非审计机构原因造成的时间延误不在时限要求计算期内。

     2.中选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履行合同约定并按照我公司时限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将视情况取消中选资格,解除合同,并不得参加我公司以后项目投标,同时,将把该审计机构列入不诚信单位,并向有关部门推送。

     3.审计结算要求专业、规范、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结论应真实、可靠。凡经行业主管及相关部门抽查不合格的,或经复审发现较大问题的,我公司将把该审计机构列入不诚信单位,并向有关部门推送。

     4.项目负责人须全过程参与审计工作。全过程参与项目技术对接,全过程参与项目现场查看工程量核算对接等。项目服务期内,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我单位召集的有关工作会议,及时响应我单位相关服务要求,及时反映结算过程发现的问题。不符合要求的,公司将视情况取消中选资格,解除合同,并不得参加我公司以后项目投标,同时,将把该审计机构列入不诚信单位,并向有关部门推送。

     5.中选单位要配合我公司做好审计前资料接收、审核等工作,并在审计结束按照要求归整审计资料。

6.中选单位须签署审计服务承诺书。

7.审计报告需加盖项目负责的执业印章,以及参与本项目结算的造价人员的执业印章。

    四、费用确定及机构选取规则

1.项目服务总费用控制价(主审及复审)不高于人民币壹拾肆万元。经评审后取前两名,第一名为主审,第二名为复审,费用以第一名中标价格为准,其中主审费用占70%、复审费用占30%

    一次性报价,审减(增)额不再另行计费。各审计机构报名时按金额报价,用信封密封。

     2.所有报名符合条件的审计服务机构报价参与平均值计算,报价不符合报价区间的审计服务机构,按不符合条件处理。取报价平均数值,最接近平均数值的单位确定为本次项目审计服务机构。

 3.公开计算。由项目管理部牵头会同公司法务部、审计部成立评审小组。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314日下午1500

     5.递交地点:宿州高新区竹邑路管委会大楼8805会议室。

     6.标时间:2024314日下午1500

     7.标地点:宿州高新区竹邑路管委会大楼8805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57-3697255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43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