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综合提升城市更新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选择比选公告

作者:宿州高新投资   更新时间:2024-11-19 15:38:00 字体大小:【     】 打印

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单位选择比选

2.比选人名称: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项目宿州市高新区综合提升城市更新项目拟选取一家代理服务公司提供招标代理、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具体服务范围由委托代理合同约定。

(二)报价要求

报价包含代理费、专家评审费以及与开评标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以及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皖价服[2007]86号文*80%为最高限价,按费率报价报一个费率,全部费用按照中标费率及相关文件规定计取。上述费用由中标服务单位支付。

二、参加比选企业资格条件及要求(资格评审)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招标代理机构须已进行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且在比选日期宿州市名录登记中为100分(网上截图一份)。

3.参与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4.参与报名单位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的专业力量,能够在3个自然日内按照要求编制完成招标文件(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需是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名录登记库中人员(提供网站人员登记信息截图)提供至少连续6个月(以公开比选之日起上推)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内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至少连续6个月(以公开比选之日起上推)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综合比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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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选程序

1.首先对比选申请人资格评审,评审合格后综合比选办法进行打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从高到低评审出有排序的候选人。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相同时,由比选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单位。

2.递交比选材料的代理机构少于3家的不开标比选;

3.评审小组由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组建。

五、比选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1.比选文件组成

1)比选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服务工作主要人员一览表、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5)报价函密封

6)招标服务方案;

7)其他材料。

2.比选文件编制要求

纸质比选文件3份,含“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19--2024年1122日下午15:00整,工作时间08:00-17:30(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接收比选申请材料)。

2.比选时间:2024年112515时00分(如遇特殊情况变更上述时间,将另行通知并在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3.地点: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8楼822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说明

1.服务合同待比选结果确定后由中选人与比选人协商确定。

2.服务要求:企业及其代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工程代理服务工作。

八、联系方式

 选 人: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 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8楼。

 系 人:郭工

   话:0557-3697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