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华辰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25-01-26 15:04:29 字体大小:【     】 打印

一、项目编号:AHCL2025001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华辰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正信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南经三路西英特大厦12层1213-1217号 

中标(成交)金额:600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4.6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宿州市华辰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市华辰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3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昌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万兴瑞禧台小区10栋,联系人:邵宇,联系方式:15656723772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华辰实业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宿州市华辰实业有限公司  

 址: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8楼

联系人:丁工        

 话:0557-36977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昌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万兴瑞禧台小区10栋

联系方式:邵宇  156567237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邵宇     

  话:15656723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