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工社区综合体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委托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承担。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2006〕28号文)的相关要求,现面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职工社区综合体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为12.6万m2,总建筑面积约为32.56万m2,容积率2.21,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4.46万m2,配套设施用房 3.5万m2
建设地点: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外环路与灵磬路交叉口
建设单位: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
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电话等各种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
五、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0557-3697795
联系地址:宿州市淮河西路博文大厦三楼
六、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淮河西路市环保局四楼
联系人:夏主任
联系电话:0557-3920476
Email:szhks@163.com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