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高新区临东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住3商4 住4商6 住6 住9 住10商8 商5 商7 二期地下车库)资格预审二次

作者:admin   更新时间:2017-10-17 11:18:04 字体大小:【     】 打印

宿州市高新区临东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住3#商4#、住4#商6#、

6#、住9#、住10#商8#、商5#、商7#、二期地下车库)工程

资格预审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SZJSGC2017153

发布日期:2017年10 16

一、招标条件

 1、工 名称:宿州市高新区临东棚户区改造安置区(住3#商4#、住4#商6#、

 6#、住9#、住10#商8#、商5#、商7#、二期地下车库)工程

 2、招标人名称: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资 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位于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建设规模:总投资约 2.3亿 元。总建筑面积约 118690 m2;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层数:地下 1 层、地上  32  层。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工期:  550  日历天。

 4、招标具体范围:包括图纸范围内的   建筑、装修装饰、安装等  工程,详见施工图纸、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经营资格

3.1.1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3.1.2申请人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2016年末经审计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8亿元。

 3.1.3申请人能够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 3亿元

3.2 资质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有以下资质条件:

 3.2.1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 注册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专业: 建筑工程 ;无在建工程,在开标之日所在日期上推五年内至少承担过1项总建筑面积在8万m2及以上或合同价款1.5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经理)的施工业绩。自资格预审截止时间上月起连续溯及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3.3 业绩要求

3.3.1 申请人在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3项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的项目业绩 ,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合同额大于  5  亿元的房屋建筑类项目业绩

3.4 信誉要求

3.4.1申请人参加建设工程活动前三年内所有建设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无重大不良资产或重大不良投资项目(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3.4.2 申请人参加建设工程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3.4.3 申请人参加建设工程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声明(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3.4.4申请人提供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查询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4.5申请人提供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止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其指定地点查询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企业信用报告中须无贷款逾期、欠付本金和利息、不良担保或承诺记录等。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6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    括号中打√。

 3.7、其它要求:开标时,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本人须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验证,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一级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本人,若法人到场的,需提供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明),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对投标单位到场人员,招标人有权对其身份进行进一步验证,对弄虚作假的,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造成损失由投标单位负责。

 说明: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家数不超过 5 家(含5家)。

3.8外地进宿企业在中标后,须在宿州市设立分公司,办理进宿备案手续。具体参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宿政发2014(11)号文件执行。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万元(入围单位投标保证金不退直接转为施工招标投标保证金);

 

五、工程款付款方式

    按形象进度支付工程价款不超过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含分部分项验收)且将竣工决算资料送至审计机关后三个月内付至合同价的65%,结算审计结束后三个月内付至审计价款的95%,余下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工程质量保修期参照相关行业规范(无息,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28天内付清)。

六、申请人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1、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方式:网上下载,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www.hfztb.cn/HY/HuiYuanInfoMis2_HFZTB 选择宿州(宿州市平台)--》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新增报名”按钮)--》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如企业为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请参考如下地址进行入库和办理cahttp://www.szggzyjy.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3a7395d-1fd4-496b-81e6-fda2f03ab75e&CategoryNum=010

6.2、招标文件费用:免费。

6.3、投标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4、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参考如上“资格预审件领取方式”。   

6.5、外地进宿企业在中标后,须在宿州市设立分公司,办理进宿备案手续。具体参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宿政发2014(11)号文件执行。

6.6、注册事项。本项目只接受企业信息库已审核通过的单位报名,投标单位通过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报名,未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具体详见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入库通知:http://www.szggzyjy.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3a7395d-1fd4-496b-81e6-fda2f03ab75e&CategoryNum=010 )。核对报名名单时,发现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报名的,视为投标无效,并拒收其投标文件。

七、其它事项说明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企业单位账户转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公告指定账号,支付方式:转账、电汇、企业网银。

名: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开户行:徽商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号:2510101021000519610016717

注意事项: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拒收投标文件。

(提示:开户行:埇桥支行,如找不到,找到“?桥支行”即可)。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宿州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宿州市拱辰路8号科技大厦8    地址:宿州市高新区云计算产业基地

联系人:张峰                          联系人:董工

电话及手机:13855772856               电话及手机:138551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