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及服务范围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区锦绣花海文旅(EPC)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清单控制价编制服务单位选择比选
2.比选人名称:宿州市华锦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3.项目概况:
宿州市高新区锦绣花海文旅(EPC)项目,位于宿州市高新区,占地面积约2000亩,主要打造成游园、家庭农场、文化体验等集一体的文旅项目。(宿州市华锦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拟选取一家代理服务公司提供招标代理(含清单控制价编制)单位,具体服务范围由委托代理合同约定。
(二)报价要求
控制价为22.00万元。
报价包含代理费、专家评审费以及与开评标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上述费用由中标服务单位支付。
二、参加比选企业资格条件及要求(资格评审)
1.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
2.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完成名录登记(以宿州市名录登记信息为准)。
3.参与报名单位无不良记录(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4.参与报名单位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的专业力量,能够在3个自然日内按照要求编制完成招标文件(自行承诺并加盖公章)。
5.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需是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名录登记库中人员(提供网站人员登记信息截图)提供至少连续6个月(以公开比选之日起上推)的社保缴纳证明,项目负责人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内项目负责人,且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至少连续6个月(以公开比选之日起上推)的社保缴纳证明。
三、综合比选办法
四、比选程序
1.首先对比选申请人资格评审,评审合格后按综合比选办法进行打分,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从高到低评审出有排序的候选人。经评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者相同时,由比选人当场随机抽签确定候选单位。
2.递交比选材料的代理机构少于3家的不开标比选;
3.评审小组由宿州市华锦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组建。
五、比选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1.比选文件组成
(1)比选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拟派服务工作主要人员一览表、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
(5)报价函(密封);
(6)招标服务方案;
(7)其他材料。
2.比选文件编制要求
纸质比选文件3份,含“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六、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比选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4月9日08:00-17:30(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接收比选申请材料)。
2.比选递交及比选时间:2025年4月10日15时00分(如遇特殊情况变更上述时间,将另行通知并在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3.报名地点: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8楼813室。
4.递交比选文件地点: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8楼822会议室。
未报名或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七、其它说明
1.服务合同待比选结果确定后由中选人与比选人协商确定。
2.服务要求:企业及其代理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公平、科学、诚信地开展工程代理服务工作。
八、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宿州市华锦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8楼
联 系 人: 郭工
电 话: 0557-3697158